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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简介
大足石刻研究院(大足石刻博物馆)为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重庆市文物局)所属副厅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委托大足区管理,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大足石刻保护、研究、管理和合理利用等具体事务性工作,系大足石刻保护管理机构。
大足石刻研究院内设18个正处级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纪检室)、计划财务处、科研管理处、安全保卫处、规划建设处、保护技术研究中心、保护工程中心、监测中心、文物数字化研究中心、大足学研究中心、考古研究中心、宣传推广中心、文化创意研究和产业发展中心、陈列展览中心、数字展示和接待中心、宝顶山石刻管理中心、北山石刻管理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65名,现有在编人员125人,拥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名、高级职称人员31名、中级职称人员34名,博士研究生3名、硕士研究生25名;现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大足石刻研究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市级专家工作室2个(全国劳模黎方银创新工作室、陈卉丽石质文物保护修复首席技能专家工作室)、市级科研平台2个(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大足石刻研究院南方石质文物保护研究中心)。
历史沿革
2019
2016
2011
1990
1984
1955—1976
1953
1952
2019
经中央编办同意,重庆市委编委批准,大足石刻研究院(大足石刻博物馆)由大足区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升格为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重庆市文物局)所属副厅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委托大足区管理。
2016
经大足区委编委同意,在大足石刻研究院挂牌设置大足石刻博物馆。
2011
由重庆大足石刻艺术博物馆更名为大足石刻研究院。
1990
经重庆市委编委批准,将大足石刻艺术博物馆更名为重庆大足石刻艺术博物馆,直属大足县委、县政府管理,为县处级事业单位。
1984
经四川省委编委批准,建立大足石刻艺术博物馆,与大足县文物保管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机构的管理体制。
1955—1976
大足县文物保管所几经撤并、恢复。
1953
由大足县石刻保管所更名为大足县文物保管所。
1952
成立大足县文物保管委员会,下设大足县石刻保管所。
领导班子
蒋思维
院长(馆长)、党委副书记
主持全面工作。
熊子华
党委书记、副院长(副馆长)
主持党委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推广、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等工作。
分管宣传推广中心、文化创意研究和产业发展中心。
刘贤高
党委委员、副院长(副馆长)
负责科研管理、大足学研究、考古、传承弘扬、陈列展览、外事、网络安全、数字化等工作。
分管科研管理处、文物数字化研究中心、大足学研究中心、考古研究中心、陈列展览中心。
黄秒斌
党委委员、副院长(副馆长)
负责行政事务、党建、组织人事、目标管理、保密、档案、文物保护、遗产监测、计划财务、审计、统计、统战群团及退休老龄、人大议案及政协提案办理、乡村振兴、创文等工作。
分管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计划财务处、保护技术研究中心、保护工程中心、监测中心。
龙伟
党委委员、副院长(副馆长)
负责文物安全、文物管理、安全生产、信访稳定、法治建设、规划建设、生态环保、旅游管理、志愿服务、基地建设、博物馆展览场馆综合管理等工作。
分管安全保卫处、规划建设处、数字展示和接待中心、宝顶山石刻管理中心、北山石刻管理中心。
胡蓉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负责纪检等工作。
分管纪检室。
机构设置
办公室
组织人事处(纪检室)
计划财务处
科研管理处
安全保卫处
规划建设处
保护技术研究中心
保护工程中心
监测中心
文物数字化研究中心
大足学研究中心
考古研究中心
宣传推广中心
文化创意研究和产业发展中心
陈列展览中心
数字展示和接待中心
宝顶山石刻管理中心
北山石刻管理中心
学术委员会
黎方银
主任委员
谢晓鹏
刘贤高
副主任委员
蒋思维
郭相颖
陈小平
陈卉丽
燕学锋
米德昉
委员
龙小帆
学术秘书